溫州投資1140億巨資治理污水
發布日期:2017-10-21 | 信息來源:湖南中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| 訪問次數: 584 |
備受社會關注的昆明市東川“牛奶河”案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,三家礦企的8名被告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訴。
昆明市東川區小江流域屬金沙江一級支流,因為嚴重污染呈白色,被當地群眾稱為“牛奶河”。
2013年4月,中國新聞網對云南東川“牛奶河”進行報道,引發輿論關注。4月11日,東川區政府就該事件向社會各界公開道歉。
隨后,昆明市紀委、監察局稱:經調查,被污染的“牛奶河”涉及的45家選礦企業中有34家存在手續不全或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的問題。其中,昆明東海礦業公司、昆明東川通宇選礦廠、昆明兆鑫礦業公司等5家企業存在私設暗管、環保配套設施未完善就私自投入生產等違法行為,致使未經處理的尾礦漿排入小江,導致“牛奶河”的污染。
5月17日,尋甸縣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,批準逮捕昆明東海礦業公司、昆明東川通宇選礦廠、昆明兆鑫礦業公司的馬世祥、李興平、羅興華、張建良、張勇、劉興奎、馬本華和王興明共8名責任人,并于7月16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此外,紀檢監察機關給予東川區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區長通報批評問責;東川區環境保護局局長、原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停職檢查問責;東川區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、環境監察大隊副隊長免職問責。
10月11日上午,尋甸縣法院對昆明市東川通宇選礦廠污染環境案開庭審理,一百多名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旁聽。
經尋甸縣檢察院審查查明:昆明東川通宇選礦廠系生產精銅礦的個人獨資企業,日處理原礦石1000噸,在未取得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的情況下,被告人羅興華作為該廠法人代表、被告人張建良作為該廠經理、被告張勇作為該廠分管生產的副廠長,擅自生產精銅礦,經《昆明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評估報告書》昆環司法鑒定中心評估字第2號評估,該公司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內若產生的所有選礦生產廢水沒有經過沉淀后將上清液回用生產,而是直接使用新鮮水補充生產,則將產生選礦廢水總計168552.71噸。被告人將部分含有硫化物、氨氮、總磷、總砷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廢水未經處理既排入外環境,最終流入小江,致小江江水受到污染。2011年6月至2013年4月間,該廠因違反環保法規三次被環保部門行政處罰。
尋甸縣檢察院認為,被告單位昆明市東川通宇選廠、被告人昆明市東川通宇選廠法人代表羅興華、被告人昆明市東川通宇選廠經理張建良、被告人昆明市東川通宇選廠副廠長張勇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,將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廢水排放到外環境,致環境受到嚴重污染,其行為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八條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應當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上一篇: 北京大氣污染防治增加12.5億元經費預算
下一篇: 全國空氣質量最差10大城市